question-icon 离婚时男方名下没有任何东西该怎么办?

我打算和老公离婚,结果发现他名下没房没车也没存款。我就担心这样离了婚我是不是啥都分不到,想知道在法律上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怎样保障我在离婚时应有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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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中,即使男方名下没有任何东西,也不意味着女方就无法获得应有的财产份额。 首先,我们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所以,即便财产登记在一方名下,只要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另外,如果存在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情况,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 因此,在离婚时,女方需要全面梳理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状况,包括双方的收入、购置的资产等,确定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然后通过协商或者诉讼的方式来分割这些财产,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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