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协议离婚老公不去该怎么办?

我和老公商量好协议离婚,都签好离婚协议了,可到了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的时候,他却反悔不去了。我现在很苦恼,不知道这种情况下该怎么才能完成离婚,是只能一直拖着,还是有其他办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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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诉讼离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协议离婚时一方(在您的情况中是您老公)不愿意前往办理相关手续,就无法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了。不过,法律还提供了诉讼离婚这一途径。 协议离婚,通俗来讲,就是夫妻双方自愿达成一致,对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都商量好了,然后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而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联)》等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所以,只要一方不去,协议离婚就无法完成。 如果协议离婚走不通,您可以选择诉讼离婚。诉讼离婚就是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您可以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您的婚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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