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对方不理睬怎么办?
我向法院起诉离婚了,可对方一直不理不睬,既不回应也不出庭,我不知道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想了解下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有什么规定和解决办法。
展开


当起诉离婚时对方不理睬,这在法律上有相应的处理方式。首先,我们要明白起诉离婚是一方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程序。在这个过程中,如果对方不理睬,可能表现为不接收传票、不出庭等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也就是说,如果对方故意躲避不接收传票等法律文书,法院可以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经过一定时间后就视为已经送达给对方了。 关于开庭,如果对方经过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所以法院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可以进行缺席判决。不过在离婚案件中,法院通常会比较谨慎,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比如会审查是否存在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法定情形。如果有充分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即使对方不理睬、不出庭,法院也可能会判决准予离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