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转包人要收回转包土地怎么办?


当遇到土地转包人要收回转包土地的情况时,首先要明确土地转包的相关法律概念。土地转包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转给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转包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接包方按转包时约定的条件对转包方负责。 在处理这类问题时,关键要看双方是否签订了转包合同以及合同的具体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如果双方签订了书面转包合同,合同中通常会约定转包的期限、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这意味着转包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一般不能随意收回土地。如果转包人单方面要求收回土地,属于违约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此时,你作为接包方可以要求转包人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要求其赔偿因提前收回土地给你造成的损失,比如投入的种子、化肥、农药等成本,以及预期的收益损失等。 若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但有口头约定,情况会相对复杂一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口头形式也是合同的一种形式,但在实际中,口头约定往往难以举证。如果你能提供其他证据,如证人证言、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明双方存在转包的约定以及约定的期限等内容,同样可以主张自己的权利。在没有明确约定转包期限的情况下,根据相关法律和司法实践,转包人可以随时要求收回土地,但应当给你必要的准备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