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合同没到期承包方毁约该怎么办?
我把土地承包出去了,合同还没到期,可承包方突然说不租了,这明显是毁约啊。我想知道我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能不能让对方继续履行合同?要是对方不答应,有没有其他办法能弥补我的损失?这种情况法律上是怎么规定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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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土地承包合同没到期承包方毁约,作为守约方有多种办法维护自身权益。 首先,可以要求承包方继续履约。继续履行就是让违约方按照合同约定接着履行义务,直到实现合同目的。比如合同约定承包方要在这块土地上按特定方式种植某种作物若干年,那就得继续种下去。《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等违约责任 ,这就是要求对方继续履约的法律依据。 其次,若继续履约不太现实,还能要求承包方采取补救措施。比如承包方在土地上的一些行为导致土地肥力下降,影响后续使用,就可以要求其进行土壤改良等补救行为。 再者,查看合同中是否约定了违约金。违约金就是合同双方事先约定好的,一方违约时要给对方支付的一笔钱,它既有补偿性质也有惩罚性质。只要合同里有明确约定,就可以要求违约方支付。 另外,若因承包方毁约造成了实际损失,还能要求其赔偿损失。损失包括直接损失,比如土地闲置期间应得的租金没收到;也可能包括间接损失,像原本基于承包合同后续计划开展的相关经营活动无法进行导致的损失等。《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在处理这类问题时,先看合同里对违约责任等有无具体约定,按约定处理。要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就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处理。如果和承包方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调解、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诉等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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