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给了转让费后房东在租期到期时不续租怎么办?

我之前转了一个店铺,给了上家转让费。现在和房东的租赁合同到期了,房东说不租给我了。我花了那么多转让费,这一下不租了损失很大。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我该怎么办,能不能要求房东给我一些补偿或者继续租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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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店铺转让
  • #租赁纠纷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遇到给了转让费但租期到期房东不再续租的情况时,我们需要从不同角度来分析处理办法。 首先,我们要明确“转让费”这个概念。转让费通常是指租户在店铺租赁期内,将店铺的经营权转让给下家时,向下家收取的费用,它包含了店铺的装修、设备、客源等价值。然而,从法律层面讲,转让费并不是一个法定概念,它是一种商业习惯。房东是否对转让费负责,关键要看在转让过程中房东是否参与以及租赁合同的具体约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如果在你接手店铺时,房东同意了转让行为,并且租赁合同中没有对到期后续租事宜做出不利于你的约定,那么房东在到期后不续租的行为本身通常是合法的,因为租赁期限已满,房东有权自主决定是否继续出租。 但是,如果在转让过程中,房东存在一些不当行为,比如承诺过会续租,或者以其他方式误导你支付了转让费,那么你可以依据《民法典》中关于诚实信用原则和缔约过失责任的相关规定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民法典》第七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第五百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若房东有上述行为,你可以要求其赔偿你因支付转让费而遭受的损失。 另外,如果租赁合同中有关于优先续租权的约定,你可以依据合同约定主张优先续租。优先续租权是指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有优先于其他第三人续租该房屋的权利。若房东违反约定不给予你优先续租权,你可以要求房东承担违约责任。 在遇到此类纠纷时,建议你首先与房东进行友好协商,尽量通过和平的方式解决问题。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转让协议、租赁合同、聊天记录、支付凭证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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