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子合同没到期房东把房子卖掉了该怎么办?
我租了套房子,签了一年合同,才住半年房东说要把房子卖掉。我担心自己没地方住,也不知道房东这么做合不合理,我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呢,能不能继续住到合同到期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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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租房子合同没到期,房东却把房子卖掉了,从法律角度来看,租客不用过于担忧,有相应的法律保障租客的权益。 首先,“买卖不破租赁”是一个重要的法律原则。它的意思是,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我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明确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即便房东把房子卖掉了,你和原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依然有效,你可以继续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居住到合同期满。新的房屋所有人必须尊重你作为承租人的权利,不能随意要求你提前搬走。 其次,若房东卖房的行为影响到了你对房屋的正常使用,比如频繁带人来看房等,给你造成了不便,你有权要求房东采取措施减少影响。如果房东没有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导致你的正常生活受到严重干扰,你可以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要求房东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最后,如果房东和新房东的行为严重违反了租赁合同的约定,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你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问题。若协商不成,你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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