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男方答应给的钱却不给该怎么办?
我和男方离婚时,他答应给我一笔钱作为补偿,还写在了离婚协议里。可现在约定的时间都过了,他却一直拖着不给。我催了好几次,他总是找各种借口。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做才能拿到这笔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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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离婚后男方答应给的钱却不给时,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处理。 首先,要明确男方答应给的钱所涉及的法律性质。如果这笔钱是在离婚协议中约定的财产分割款项,那么离婚协议在办理离婚登记后就具有了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离婚协议属于书面合同的一种,双方都应当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若男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关于支付款项的约定,女方可以先尝试与男方进行沟通协商,提醒他履行协议义务。在协商过程中,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以备后续可能用到。 如果协商不成,女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女方需要准备好起诉状、离婚协议等相关证据材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一旦法院判决男方支付款项,而男方仍然拒不支付的,女方可以在判决生效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以通过查询、冻结、划拨男方的银行存款,查封、扣押、拍卖男方的财产等方式,来保障女方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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