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对方不给财产该怎么办?


在离婚后,如果对方不按照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给予应有的财产,我们可以通过一些合法途径来解决。 首先,我们要明确离婚时财产分配的依据。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会签订离婚协议书,其中会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做出约定。这份协议书具有合同性质,双方都应当遵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离婚协议书就是一种书面合同,双方都要受其约束。 要是对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配约定,我们可以先尝试与对方协商解决。通过沟通,了解对方不给财产的原因,看是否可以达成一致的解决方案。如果协商不成,我们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法院会根据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以及相关证据,做出公正的判决。 如果是诉讼离婚,法院会在判决书中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做出明确的规定。对方不按照判决书履行财产分配义务的,我们可以在判决书生效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会采取一系列强制执行措施,比如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等,以保障我们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