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赔偿款男方不给该怎么办?
我和男方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里明确写了男方要给我一笔赔偿款。但到了约定时间,男方却迟迟不给。我催了几次都没用,不知道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想问问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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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离婚赔偿款男方不给时,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来采取相应的措施。 如果是通过协议离婚,并且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了男方需支付赔偿款,那么这份离婚协议就具有合同性质。男方不按照协议支付赔偿款的行为,就属于违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离婚协议一般为书面形式,对双方都有法律约束力。此时,女方可以先与男方进行协商,尝试通过沟通解决问题。如果协商不成,女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男方履行协议,支付赔偿款。一旦法院判决女方胜诉,而男方仍然拒不支付,女方可以在规定时间内,依据生效判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要是通过诉讼离婚,法院在判决书中明确判定男方需支付赔偿款,而男方却拒不履行,那么这就属于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女方可以直接向作出判决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权采取多种强制执行措施,比如查询、冻结、划拨男方的存款,扣留、提取男方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男方的财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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