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房子归女方男方不配合过户该怎么办?
我和前夫协议离婚,离婚协议里明确房子归我。现在我想把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可前夫却不配合。我不清楚这种情况下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是直接去法院起诉吗,起诉流程是怎样的,又有哪些法律依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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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协议离婚时,夫妻双方会签订离婚协议,对财产分割等事项作出约定。如果协议中明确房子归女方,这就相当于双方达成了一个关于房产归属的约定,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一旦男方不配合过户,女方可以通过以下合法途径解决。首先,女方可以尝试与男方进行沟通协商。友好地和男方说明情况,提醒他遵守离婚协议的约定,配合完成过户手续。因为离婚协议是双方自愿签订的,男方有义务按照协议内容履行。若协商无果,女方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离婚协议属于书面合同,双方都要遵守。当男方不配合过户,就构成了违约。女方起诉时,需要准备好相关材料,比如离婚协议书、离婚证、房产证明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男方履行协议,配合办理过户手续。法院判决后,如果男方仍然不履行,女方可以凭借生效的判决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向相关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强制完成房产过户手续。这样,女方的合法权益就能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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