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逮捕条件却未逮捕该怎么办?
我遇到个事儿,有个人明显符合逮捕条件,但是相关部门却没有对他进行逮捕。我就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做才能让事情得到合理解决呢?是该找哪个部门反映,还是有其他的处理办法?
展开


首先,我们要明确“逮捕”这个法律概念。逮捕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当司法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实施犯罪行为的嫌疑,并且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继续危害社会等情况,就会采取逮捕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如果遇到符合逮捕条件却未逮捕的情况,不同主体有不同的处理方式。对于被害人一方,如果认为犯罪嫌疑人符合逮捕条件却未被逮捕,可以向作出不逮捕决定的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会对申诉进行复查,并将复查结果告知申诉人。 对于公安机关而言,如果认为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 此外,法律还保障了公众对司法行为的监督。如果公众发现符合逮捕条件却未逮捕的情况存在违法违规等问题,也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如向相关的司法监督部门反映情况,以促使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总之,法律为保障司法公正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设置了一系列的救济途径和监督机制。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