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房时借邻居门前过路,建成后邻居不让过了怎么办?
我建房的时候跟邻居说借他们门前的路用一下,他们当时也同意了。现在房子建好了,邻居却突然不让我从那里过了。我日常进出很不方便,不知道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是怎么处理的,我该怎么做才能维护自己的通行权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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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需要从法律层面来分析您是否享有通行权以及如何维护这个权利。首先,通行权是一种相邻权,它指的是相邻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自己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时,为了合理利用其土地,有要求相邻他方提供便利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同时,第二百九十一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也就是说,如果您建房后从邻居门前过路是您进出自己房屋的必要通道,属于必须利用邻居土地通行的情况,那么邻居就有义务为您提供通行便利。 如果邻居不让您通行,您可以先尝试与邻居进行友好协商,向邻居说明您享有通行的权利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争取和平解决问题。在协商过程中,要注意保持冷静和理智,避免发生冲突。 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请当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或者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第三方介入调解。这些组织通常具有丰富的调解经验,能够公正地处理纠纷,促成双方达成和解。 如果调解也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您需要提供证据证明从邻居门前过路是您的必要通道,比如提供周边道路状况的照片、证人证言等。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判决,如果法院认定您享有通行权,会判决邻居为您提供通行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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