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对方没有赔钱该怎么办?


当遇到故意伤害案件中对方没有赔钱的情况,我们可以通过以下步骤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首先,我们要明白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是一种违法行为,这种行为不仅侵犯了他人的身体健康权,还可能使受害者遭受经济损失,比如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如果对方没有主动赔钱,我们可以先尝试与对方协商解决。在协商过程中,要明确告知对方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并且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比如医院的诊断证明、费用清单、误工证明等,以便向对方说明赔偿的具体金额和依据。 要是协商不成,我们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请求法院判决对方承担赔偿责任。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会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公正的判决。如果我们胜诉,而对方仍然拒不履行赔偿义务,我们可以在判决书生效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以采取多种强制执行措施,比如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等,以保障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实现。 此外,如果故意伤害行为构成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我们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经济损失。这样可以在追究对方刑事责任的同时,解决民事赔偿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