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30天的冷静期过了不想离婚该怎么办?

我和另一半去申请了离婚,现在30天冷静期过了,我仔细想了想,不想离了。但不太清楚后续该怎么处理,是直接不用管,还是要去相关部门说明情况?想了解具体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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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冷静期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30天离婚冷静期过了之后不想离婚,以下为您详细说明处理办法。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离婚冷静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如果冷静期过了,不想离婚,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还在冷静期届满后的30天内,这种情况下,只要双方不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按照法律规定,就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双方的婚姻关系依然存续。 另一种情况是冷静期届满后的30天也过了,那同样意味着自动撤回了离婚申请,婚姻关系继续有效。不过,如果之后又想离婚了,就需要重新走一遍离婚申请的流程,包括再次经历30天的离婚冷静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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