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一方不同意财产分割怎么办?
我想和另一半离婚,但对方不同意进行财产分割,我们有房子、存款这些共同财产。我不清楚在这种僵持的情况下该怎么处理,不知道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有没有解决办法,想了解一下该怎么做才能合理分割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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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离婚时一方不同意财产分割,另一方可以采取以下合法途径解决。首先要明白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基本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这些财产原则上是由夫妻双方协议处理。 如果一方不同意分割财产,双方无法达成协议,那么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同时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判决。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也就是说,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比如双方对家庭的贡献、子女的抚养情况等,来公平合理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在诉讼过程中,主张分割财产的一方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例如,如果涉及房产,要提供房产证、购房合同等相关材料;如果是存款,要提供银行账户信息等。总之,通过法律诉讼的方式,能够在一方不同意分割财产的情况下,保障另一方的合法权益,实现夫妻共同财产的合理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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