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辞退员工经济补偿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我在一家单位工作了几年,最近单位要辞退我,我想了解下单位辞退员工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怎么规定的,我能拿到多少补偿,心里好有个底。不知道是按什么来计算这个补偿金的,希望有人能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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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辞退员工经济补偿金是在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时,按照法律规定给予员工的一种补偿。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其标准规定。 首先,我们要明确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多种情形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比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期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情况。 其次,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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