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交通事故对方拖着不处理该怎么办?

前段时间我遭遇了交通事故,交警已经认定对方负全责。但从事故发生到现在,对方一直拖着不处理赔偿的事情,我催了好几次都没用。我自己修车花了不少钱,还耽误了工作。我想知道遇到这种对方拖着不处理的情况,我该怎么做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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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事故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遇到交通事故对方拖着不处理的情况时,我们可以通过以下几种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首先,我们要明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重要性。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处理事故赔偿的重要依据。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拿到责任认定书后,我们就清楚了双方在事故中的责任划分。 如果对方拖着不处理,我们可以先尝试与对方及对方的保险公司进行沟通协商。我们可以依据责任认定书,向对方和保险公司提出合理的赔偿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通过沟通协商,看是否能达成赔偿协议。 若协商无果,我们可以向交通管理部门寻求帮助。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双方进行调解。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六条,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一致书面申请。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如果经过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还是无法解决问题,我们就可以考虑通过法律诉讼的方式来解决。我们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费用发票、维修费用清单、误工证明等,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公正的判决。判决生效后,如果对方仍然不履行赔偿义务,我们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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