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被撞后对方不出医疗费该怎么办?

我前段时间被车撞了,对方一直不愿意出医疗费。我现在很发愁,自己也没那么多钱一直垫付。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有什么办法能让对方出医疗费,保障自己能继续好好治疗,想了解具体的解决途径和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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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被撞后对方不出医疗费,不用过于着急,有多种合法途径可以解决。 首先,可以自己先垫付医疗费。在垫付后,保留好所有与医疗费用相关的票据、病历、诊断证明等资料,这些是后续索赔的关键证据。这是因为在处理这类纠纷时,我们需要明确自己实际支出的医疗费用金额。 其次,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交警在交通事故处理中有协调双方解决赔偿问题的职责。他们可以依据事故责任认定,促使对方支付医疗费。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警有权力和义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进行调解 。 再者,还能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作为中立的第三方调解机构,会依据事实和法律,公平公正地调解双方纠纷,促使对方承担应尽的医疗费支付责任。 若调解都无法解决问题,那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所以,通过向法院起诉,可以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医疗费以及其他合理赔偿费用。 另外,如果肇事车辆购买了保险,还可以将相关手续和交警的处理意见提供给保险公司,要求其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先垫付医疗费。例如,肇事车辆购买了交强险,根据交强险的相关规定,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保险公司可以对抢救费用等进行垫付。同时,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还可以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来解决伤者的医疗费问题。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相关概念: 交强险:全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指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社会专项基金。 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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