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欠条对方却不还钱该怎么办?


如果遇到有欠条但对方不还钱的情况,不用过于着急,以下为您介绍几种可行的办法: 首先,可以尝试和对方协商。友好地沟通,提醒对方有这笔欠款,并了解其不还钱的原因,看是否能达成一致的解决方案,比如重新约定还款时间等。协商是成本最低、最和谐的解决方式,要是能协商成功,对双方都好。 要是协商不成,还可以委托律师向对方发律师函。律师函能够起到催告和警示作用,告知对方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促使其尽快还钱。不过律师函不具有强制性,如果对方还是拒绝还钱,那么还可以采取下一步行动。 接下来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一定条件:原告要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要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并且受诉法院有管辖权。起诉时要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有困难的,也能口头起诉。 在起诉前,还可以根据情况决定是否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也就是查封对方的账户、房子、车等财产,防止对方转移财产,但这一步不是必需的,要综合各方面情况决定。 若胜诉判决下来后,对方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生效判决,债权人可以在判决生效后2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让法院查询并处置对方财产。要是对方仍不执行,在一般地区,法警可以拘留对方当事人,通常一年一次,一次15日。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所以要及时行使权利,避免因超过时效而影响权益。 相关概念: 诉讼时效:就是法律规定的,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会丧失胜诉权的一种制度。简单说,过了这个时间,再去法院起诉,对方要是以诉讼时效抗辩,权利人可能就得不到法院支持了。 诉前财产保全:是在起诉前,为了保证将来生效判决能够得以执行,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的限制其处分的强制性措施。 强制执行: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