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欠条但对方欠钱不还该怎么办,有哪些法律依据?


如果有欠条但对方欠钱不还,以下是一些可行的办法及对应的法律依据: 首先,可以尝试与对方协商。这是最简便的方式,双方心平气和地沟通,明确表达自己希望对方按照欠条约定还钱的诉求,说不定对方只是暂时资金周转困难,经过协商就能解决问题。 若协商不成,债权人可以申请支付令。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还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指出,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起诉时要注意,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法院判决后,如果对方仍不还钱,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另外,如果对方确实暂时无力偿还,可以协商分期还款等方式解决。总之,债权人要积极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相关概念: 支付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在民间借贷中,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