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对方不同意离婚该怎么办?


如果离婚时对方不同意,那么可以考虑通过诉讼离婚来解决。 诉讼离婚,简单来说,就是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的请求,让法院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具体步骤如下:首先要准备相关材料,需要写好起诉状,在起诉状里写明双方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就是明确请求法院判决离婚等)、事实与理由;还要提供结婚证 、身份证等证件的复印件;最重要的是收集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像刚才提到的那些法定情形对应的证据,比如分居证据(像分居协议、租房合同、居委会证明等能证明分居事实和时间的材料 )、家庭暴力证据(医院诊断证明、报警记录、伤情照片等)、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证据(出轨方与第三者的亲密照片、视频、租房合同等)等。 接着,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一般是向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法院受理后,会先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如果在调解过程中,双方能够就离婚相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那么可以通过调解离婚。要是调解无效,法院会根据证据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果法院认定感情破裂,就会判决离婚;如果认定感情尚未破裂,可能判决不准离婚。不过,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后,在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情况下,六个月后可以再次起诉,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较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