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名提单丢失了该怎么办?


记名提单是指在提单上收货人一栏内具体填写某一特定的人或公司名称的提单。当记名提单丢失时,以下是可以采取的一些办法以及相关的法律依据。 首先,发现记名提单丢失后,要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他人冒用提单提取货物。可以第一时间通知货物运输的相关方,包括承运人、港口等,告知他们提单丢失的情况,请求他们协助防范货物被错误交付。这是因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提单中载明的向记名人交付货物,或者按照指示人的指示交付货物,或者向提单持有人交付货物的条款,构成承运人据以交付货物的保证。所以承运人有义务根据有效的提单交付货物,通知他们可以降低货物被冒领的风险。 其次,可以通过登报声明的方式,宣布该记名提单作废。虽然登报声明本身并不直接产生法律效力,但它可以作为一种证据,证明提单丢失的事实,以及你采取了积极的防范措施。在后续可能涉及的纠纷中,这能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你的权益。 再者,根据法律程序,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因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可以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依照法律规定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其他事项,适用本章规定。记名提单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参照票据进行公示催告程序。法院受理申请后,会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公告期间没有人申报的,法院会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作出判决,宣告记名提单无效。自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有权向承运人请求交付货物。 最后,如果通过以上方式仍无法解决问题,导致你遭受了损失,你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向责任方追究赔偿责任。比如,如果是因为承运人没有尽到谨慎审查义务,导致货物被冒领,你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运输合同的约定,要求承运人承担赔偿责任。总之,记名提单丢失后要及时采取正确的措施,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