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欠别人七千块钱没钱还该怎么办?

之前因为一些事找别人借了七千块,现在到还款时间了,可我实在是拿不出这笔钱。心里特别着急,也很愧疚。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从法律角度我该怎么处理?要是债权人不答应协商又会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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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欠别人七千块钱没钱还,首先要知道欠款不还引发的纠纷属于民间借贷纠纷,简单说就是双方达成借贷协议,借钱后却不能按时归还产生的矛盾。 在这种情况下,有多种解决办法。首先可以主动找债权人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八条规定,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只要债权人同意,就可以延长还款时间,或者采用其他双方都认可的方式还款 。 要是有抵押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这种情况下可以告知债权人依法行使抵押权。要是名下还有其他资产,也可以变卖这些资产用来还债。 如果债权人不同意协商,将你诉至法院,当判决下来后你仍不还钱,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要是债务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却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就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信用报告中,还会被限制高消费及禁止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若债务人有能力而拒不执行,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可能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相关概念: 民间借贷纠纷:指因借款人与出借人达成借贷协议,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后不能按期归还产生的纠纷。 抵押权: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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