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西被公安扣了但公安不承认该怎么办?


当遇到东西被公安扣了但公安不承认的情况时,我们可以采取以下合法合理的途径来解决问题。首先,我们要了解公安扣押物品这一行为。在法律上,公安机关依法有权对与案件有关的物品进行扣押,但必须遵循法定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对与案件有关的需要作为证据的物品,可以扣押;对被侵害人或者善意第三人合法占有的财产,不得扣押,应当予以登记。对与案件无关的物品,不得扣押。扣押时,应当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扣押物品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清单一式二份,由调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一份交给持有人,另一份附卷备查。 如果公安机关在扣押物品时没有按照上述规定操作,比如没有开具扣押清单,这就属于程序违法。当他们不承认扣押了物品时,你需要尽可能收集相关证据来证明物品确实被公安扣押。这些证据可以包括当时在场的证人证言,比如有没有其他人看到公安扣押你物品的过程;现场的监控录像,如果事发地有监控,这将是很有力的证据;还有你与公安人员沟通时的录音、短信、微信聊天记录等,只要能证明物品被扣押的事实都可以。 收集到证据后,你可以先尝试与公安机关进行沟通。向他们说明情况,并出示你所收集到的证据,要求他们说明扣押物品的情况,并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理。如果沟通无果,你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或者同级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在复议申请中,详细说明事情的经过、你的诉求以及你所掌握的证据。 如果行政复议也没有达到你期望的结果,你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要求法院判决公安机关返还被扣押的物品,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总之,在面对这种情况时,要保持冷静,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