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物品警察不受理该怎么办?
我之前丢了一个挺贵重的物品,去警局报案,警察说这属于遗失,不给受理。可我觉得东西对我很重要,想让警察帮忙找回来。我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想了解下遇到这种警察不受理的情况,我有什么办法可以解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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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中,遗失物品是一件让人困扰的事情,当我们向警察求助却不被受理时,着实会感到无助。下面就为你详细介绍应对这种情况的办法。首先,我们要清楚遗失物品和物品被盗是有区别的。遗失通常是指因自己疏忽而丢失物品,并非他人故意非法占有;而被盗则是他人以非法手段拿走你的物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公安机关主要负责处理违法犯罪行为,物品被盗属于其管辖范围,但单纯的遗失物品并不属于违法犯罪行为,所以一般情况下警察可能不会按刑事案件受理。不过,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就没有办法了。当警察不受理遗失物品报案时,你可以要求警察出具不予受理的书面决定。这是你的权利,因为根据相关规定,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动投案的,公安机关应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捺指印。必要时,应当录音或者录像。如果警察不出具,你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反映情况。此外,你还可以向该公安机关的督察部门进行投诉。督察部门的职责就是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你可以通过书面或者口头的方式向督察部门说明情况,他们会对此进行调查处理。另外,若你认为警察不受理的决定不合理,也可以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是法律监督机关,对于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有监督权。他们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如果发现公安机关存在不依法履行职责的情况,会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如果理由不成立,检察院会通知公安机关立案。总之,当遇到遗失物品警察不受理的情况,不要慌张,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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