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迁房卖方不过户该怎么办?


当遇到回迁房卖方不过户的情况时,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并解决问题。 首先,我们要明白回迁房买卖涉及的法律关系。回迁房是指开发商在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户的房子。回迁房买卖本质上是一种房屋买卖合同关系,双方都应该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在回迁房买卖中,买方支付购房款,卖方有义务协助买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如果卖方拒绝过户,这就构成了违约行为。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接下来,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步骤来解决问题。第一步,尝试与卖方沟通协商。可以心平气和地与卖方交流,了解其不过户的原因。也许是存在一些误解或者困难,通过沟通协商,有可能达成一致,让卖方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在沟通时,要注意保留相关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据,以备后续使用。 如果协商不成,第二步可以考虑发送书面通知。以律师函或者正式的书面通知的形式,要求卖方在一定期限内履行过户义务,并告知其不履行的法律后果。这种书面通知可以起到一定的威慑作用,同时也是一种固定证据的方式。 若书面通知后卖方仍然拒绝过户,第三步就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需要向法院提交相关的证据,如房屋买卖合同、付款凭证、双方的沟通记录等,以证明双方存在房屋买卖关系以及卖方违约的事实。法院在审理后,如果认定卖方违约,会判决卖方继续履行合同,协助买方办理过户手续。如果卖方仍然不履行判决,买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强制卖方办理过户手续。 此外,如果因为卖方的违约行为给买方造成了损失,如房价上涨导致的差价损失、因等待过户产生的额外费用等,买方还可以要求卖方赔偿损失。这也是符合《民法典》关于违约责任的规定的。 总之,当回迁房卖方不过户时,买方要冷静处理,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