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股权转让时股东不同意股东会决议该怎么办?

我持有公司一部分股权,想把它转让出去,结果股东会通过了一个我不同意的决议。我不太清楚在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不知道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我该采取什么措施呢?
展开 view-more
  • #股权转让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股权转让过程中,若股东不同意股东会决议,可通过以下方式处理。首先,需要明确股东会决议的性质。股东会决议是公司股东通过会议形式,依据法定程序对公司重大事项作出的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的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普通决议一般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即可;而特别决议,如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等,则需要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如果股东会决议的程序或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那么该决议是无效的。例如,股东会在召集程序、表决方式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公司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若股东会决议是合法有效的,但股东不同意该决议且涉及股权转让问题,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对于不同意股东会决议的股东,还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问题。股东之间可以就股权转让的价格、条件等进行进一步的沟通和协商,争取达成一致意见。如果协商不成,股东也可以考虑通过退出公司的方式来解决矛盾。例如,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根据《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