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未交满到退休年龄该怎么办?


当社保未交满而达到退休年龄时,根据不同情况可以有多种处理办法。 首先是延长缴费。依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二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简单来说,如果您参加的是职工社保,到退休年龄没交满十五年,就可以接着往后交,交够十五年为止。要是您在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就开始参保了,往后延长缴费五年后还是不够十五年,那就可以一次性把剩下的补齐。 其次是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根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三条第二款,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的,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也就是说,您可以把职工社保转为城乡居民社保,按照城乡居民社保的规定来领取养老金。 最后是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样依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三条第一款,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且未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这意味着,如果您不想延长缴费,也不想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就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把个人账户里的钱一次性拿出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