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欠自己钱不还怎么办?


如果别人欠你钱不还,首先可以尝试一些非法律途径来解决。比如直接与对方沟通,有时候对方可能只是忘记了还款时间,你直接开口提醒,说不定就能顺利拿回欠款。另外,也可以看准时机当面要,比如在大家聚会等场合,对方刚好有能力偿还时提出。还可以试试反向借钱的方法,以应急为由向对方借钱,数目与自己借出去的差不多,看对方反应。 要是这些方法都不管用,就意味着产生了借款纠纷,这时可以采取法律手段。 和解法:当债权到期或即将到期,而债务人暂无能力偿还债务但有还款诚意时,你可以就履行债务的期限、方式、数额等同债务人进行磋商,敦促债务人履行债务或签订还款协议。要是该债权有抵押担保或者有第三人提供担保,你还可与抵押人或者保证人进行协商,让抵押人以足额的抵押资产抵偿债务,或者由保证人来代偿债务。 调解法:你可以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通过第三方调解来促使对方还钱。 仲裁法:如果有仲裁协议,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向仲裁机构递交仲裁协议、申请书及副本。申请书要详细载明当事人的情况及事实理由。通过仲裁方式解决债务纠纷,具有较强的保密性,当事人之间大多没有激烈的对抗性,而且申请仲裁的费用一般比提起诉讼的费用低。 诉讼法:对于一些较为复杂、对方当事人较难对付或者通过其他途径很难解决的案件,你就可选择诉讼程序来解决。在起诉前要明确诉讼管辖法院,民间借贷的原告可以向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也可以向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属于合同履行地给付金钱接收货币的一方)。还要书写起诉状,准备证据目录及证据等。 申请支付令: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方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在收到人民法院发出的支付令后十五日内没有清偿债务,或没有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如果债务方在法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了书面异议,则必须通过诉讼程序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指出,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相关概念: 支付令:是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 强制执行: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诉讼时效: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在借款纠纷中,一般是在还钱时间到后3年内起诉,若没有起诉,则3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已过,债权人可能无法获得胜诉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