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认识的人把钱骗过去不还该怎么办?


如果不认识的人把钱骗过去不还,您可以采取以下办法: 首先,如果怀疑对方构成诈骗,应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警。因为诈骗是一种犯罪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报警后,公安机关会进行侦查,如果达到当地诈骗罪立案标准,就会立案处理。侦查完结后,会移交人民检察院,由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同时您作为受害人还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还钱。 其次,如果觉得不构成诈骗,或者公安机关不认为是诈骗不予立案,还可以考虑走民事诉讼途径。 一是申请支付令。这在法律程序中叫督促程序,是专门针对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债务纠纷。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一条,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比如你们对债务关系清楚,您有欠条、借据等证据,债务关系不是相互的,且欠债人在国内地址确定,您作为债权人就可写申请书附上证据去法院申请。支付令发出后,若对方15天内没提反对意见,您就可申请强制执行;若提出反对,支付令失效,就只能打官司。 二是直接起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起诉时要准备好起诉状、副本以及借贷证据,如借据、银行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能证明借款事实的材料。法院会审查材料并立案,之后将案件送达被告,被告有权答辩,接着进行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若判决后对方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 相关概念: 支付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 督促程序: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以支付令的方式,督促债务人在法定期间内向债权人履行给付金钱和有价证券义务,如果债务人在法定期间内未履行义务又不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以根据支付令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程序。 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