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被老板忽悠用新农合住院,还没出院结算该怎么办?

我在工作时受了工伤,老板忽悠我用新农合住院,说这样报销快。我当时没多想就同意了,现在还没出院结算,后来才了解到这样可能对我不利。我想知道现在该怎么办,会不会影响我后续的工伤赔偿?
展开 view-more
  • #工伤处理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工伤和新农合的基本概念。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新农合则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在这种情况下,用新农合报销工伤费用是不合适的。因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医疗费用应该由工伤保险基金或者用人单位承担。而新农合主要是针对非工伤等疾病的医疗费用报销。 既然还没出院结算,你现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第一步,及时和老板沟通,向他说明用新农合报销工伤费用是不符合规定的,要求他按照工伤处理程序来解决问题。如果老板拒绝配合,你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一般来说,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在申请工伤认定时,需要提交相关材料,比如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诊断病历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等工伤认定结果出来后,如果认定为工伤,后续的医疗费用等相关待遇就可以按照工伤的标准来处理了。同时,要和医院说明情况,停止使用新农合结算,避免后续不必要的麻烦。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