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强制执行本人去不了该怎么办?
我本来打算去申请强制执行的,但突然有事去不了了。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是可以委托别人去吗?具体要怎么做呢?有没有什么注意事项?希望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和解决办法。
展开


当申请强制执行本人去不了时,是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这里涉及到一个法律概念叫委托代理,委托代理就是指代理人在被代理人授予的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其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如果要委托他人申请强制执行,需要办理相关的委托手续。首先要写一份授权委托书,在委托书中要明确委托事项和权限,比如是一般授权还是特别授权。一般授权只是让代理人进行一些程序性的事务,而特别授权则可以让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等重要事项。授权委托书必须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并注明委托日期。 此外,不同地区的法院可能还会有一些其他的要求,比如要求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明等。所以,在委托他人申请强制执行之前,最好先联系相关法院,了解具体的要求和流程,以确保委托申请能够顺利进行。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