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试用期不合格该怎么办?

我入职一家公司,签了三年合同,试用期三个月。现在试用期快结束,公司说我不合格要辞退我。我不认可他们的理由,觉得自己工作表现还行。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应对,公司说不合格就可以随意辞退我吗,我有哪些权益和办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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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试用期辞退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劳动者在试用期被判定为不合格时,涉及到一系列的法律问题和处理方式。下面我们来详细探讨。 首先,我们要明确“试用期不合格”的含义。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相互了解、相互适应的一个时间段。“试用期不合格”指的是劳动者在这段时间内,没有达到用人单位在录用时规定的条件和标准。比如,用人单位在招聘时明确要求员工要在一个月内掌握某项特定技能,而劳动者在试用期结束时仍未掌握,就可能被认定为不合格。 从用人单位的角度来看,如果要以“试用期不合格”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必须遵循严格的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同时,第三十九条明确,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用人单位要辞退试用期不合格的员工,需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并且要向员工说明解除合同的理由。例如,用人单位需要提供员工工作表现的相关记录、考核标准和考核结果等。 对于劳动者而言,如果认为自己不存在不合格的情况,而用人单位却以“试用期不合格”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采取一些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提供证明其不合格的证据。如果用人单位无法提供充分证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如果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等,适用本法。劳动者可以通过这些途径,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等。 此外,如果劳动者确实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也应该以平和的心态接受。同时,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询问自己存在的不足,以便在今后的求职和工作中加以改进。 总之,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在试用期都应该遵守法律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遇到“试用期不合格”的情况时,要依据法律程序妥善处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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