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脸部出现条状疤痕该如何赔偿?

我在工作时脸部受了伤,留下了条状疤痕。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算工伤吗,要是算的话,赔偿该怎么算,是有固定标准,还是要考虑疤痕的长度、位置这些因素呢?希望能了解具体的赔偿流程和金额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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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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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职工在工作中脸部出现条状疤痕,被认定为工伤后,赔偿问题涉及多个方面。首先,工伤的认定是赔偿的前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所以,脸部因工作导致条状疤痕,如果符合这一情形,就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接下来是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脸部条状疤痕会影响职工的外貌,在鉴定时会考虑疤痕的长度、宽度、位置等因素,以此来确定伤残等级。不同的伤残等级对应着不同的赔偿标准。 关于赔偿项目和标准。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是医疗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二是停工留薪期工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三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果被鉴定为伤残,根据伤残等级,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例如,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等。四是如果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整个赔偿流程是,先由用人单位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认定为工伤后,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最后根据鉴定结果确定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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