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工伤假规定有哪些?


工伤假,也被叫做停工留薪期,是指员工因为工作受伤或者患上职业病后,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并且在此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的一段时期。 《工伤保险条例》对此有着明确规定。根据该条例第33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这里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指的是员工在正常工作时所获得的工资、奖金、津贴等各项收入,在工伤假期间单位都要正常发放。比如,小李每月固定工资5000元,还有绩效奖金平均1000元,那么在工伤假期间,单位每个月就应该按照6000元的标准向小李发放工资。 关于申请流程,员工发生工伤后,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此外,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如果单位没有安排护理,员工可以与单位协商解决护理费用问题。 总之,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工伤职工提供了较为完善的保障,员工在遭遇工伤时,要及时按照规定申请工伤认定和享受工伤假待遇,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