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发票时上游公司被抓了该怎么办?
我之前从上游公司购买过发票,现在听说他们被抓了,我特别担心自己会受到牵连。也不清楚这种情况下自己要承担什么责任,不知道该主动去处理,还是等相关部门找上门,现在心里特别慌,想知道该怎么做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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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购买发票时上游公司被抓,这的确是一个令人担忧的情况。我们先从法律概念来了解相关问题。虚开发票,就是在没有真实业务发生的情况下开具发票,或者开具与实际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而购买发票,往往涉及到接受虚开发票这一违法行为。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当遇到上游公司被抓的情况,首先要做的是保持冷静。尽快收集并整理与发票相关的所有资料,包括交易合同、付款凭证、物流单据等,这些资料能够证明业务的真实性。如果确实存在真实业务,且发票是按照实际交易情况开具的,那么你不用过于担心。但如果发现发票存在问题,不要抱有侥幸心理试图隐瞒。主动向税务机关说明情况是比较明智的选择,如实陈述业务经过和发票取得情况。积极配合税务机关的调查工作,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如果因为接受虚开发票而导致少缴税款,要按照税务机关的处理决定,及时补缴税款、滞纳金和罚款,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可能面临的法律责任。如果情况较为复杂,对法律问题把握不准,也可以咨询专业的税务律师,获取更详细准确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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