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女方争夺抚养权后并未抚养也未给抚养费该怎么办?

我是孩子父亲,离婚时女方争夺到了孩子抚养权,但她既不亲自抚养孩子,也不给抚养费。孩子一直跟着我生活,我经济压力很大,不知道这种情况下从法律角度该怎么处理,想了解下相关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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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抚养权纠纷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先来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该权利在子女成年时即消灭。抚养费则是指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 从法律规定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因为女方争夺到抚养权却不履行抚养义务也不给抚养费,您这边有几种处理方式。首先,可以尝试和女方进行沟通协商,明确指出她的抚养责任和义务,要求她履行抚养孩子或者支付抚养费的义务。协商的方式比较温和,有可能和平解决问题。 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您可以以孩子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女方支付抚养费。在诉讼过程中,要准备好相关证据,比如孩子一直由您照顾生活的证据,女方未支付抚养费的证据等。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抚养费的数额。一般来说,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此外,如果女方长期不履行抚养义务,情节严重的话,还可能涉及到遗弃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不过要认定构成遗弃罪,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比如女方的行为达到情节恶劣的程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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