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孩子离婚女方不想要孩子该怎么办?
我和老公打算离婚,有两个孩子,可我实在没能力抚养他们,不想要孩子的抚养权,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处理才符合法律规定呢?
展开


在离婚案件中,如果涉及两个孩子,女方不想要孩子抚养权,这需要通过合法的途径来解决。首先,需要明确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该权利在子女成年时即消灭。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如果女方不想要孩子抚养权,有以下两种情况。一是双方能够协商一致,女方和男方可以就孩子抚养权归属问题进行协商。若男方愿意全部抚养两个孩子,双方可以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孩子由男方抚养,女方支付相应的抚养费。抚养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等也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二是双方无法协商一致,若协商不成,就需要由法院来判决。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比如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环境、孩子的意愿等,以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为出发点进行判决。如果法院认为男方更适合抚养孩子,也会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男方。但女方作为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承担孩子的部分或全部抚养费,直至孩子成年。同时,女方也依法享有探望孩子的权利。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