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后女方没房该怎么办?

我和丈夫刚办完离婚手续,可我名下没有房子,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解决住房问题。我不太懂法律,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法律能提供什么帮助或者我有哪些权益可以争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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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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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后女方没房的情况下,法律有一些规定来保障女方的居住权益。首先,我们要明白“居住权益”这个概念。居住权益简单来说,就是一个人在一定时间内对房屋享有居住使用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规定,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女方离婚后没房,属于生活困难的情形,有负担能力的男方就有义务给予适当帮助。这种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提供一定期限的房屋居住权,比如男方将自己名下的一套房屋让女方居住一段时间,直到女方找到合适的住所或者经济条件改善。也可以是给予金钱帮助,让女方用这些钱去租房或者购买合适的住房。 另外,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购买了房屋,但在离婚分割时女方没有获得房屋所有权,那么女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对房屋进行合理的经济补偿。比如,双方婚后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套房产,离婚时房产归男方所有,那么男方需要按照房屋的市场价值以及双方的出资比例等因素,给予女方相应的经济补偿。 此外,如果女方符合当地的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还可以申请保障性住房,如公租房、廉租房等。这些保障性住房是政府为了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而提供的,申请成功后可以以较低的租金租赁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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