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汽车追尾应该怎么办?


当发生汽车追尾事故时,以下是一系列需要遵循的步骤和相应的法律依据。 首先,确保安全。在事故发生后,首要任务是保障自身和他人的安全。应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双闪灯),在车辆后方合适的距离放置三角警示标志,一般来说,在普通道路上应在车后50 - 100米处放置,在高速公路上则应在车后150米以外放置。这是为了警示后方车辆,避免二次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接着,检查人员伤亡情况。如果有人员受伤,应第一时间拨打120急救电话,对伤者进行及时救治。同时,也要拨打122报警电话,向交警部门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大致情况等信息。因为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三条,发生死亡事故、伤人事故的,或者发生财产损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之后,保护现场。在交警到来之前,尽量不要随意移动车辆和现场物品,以便交警能够准确判断事故责任。如果需要移动车辆,比如为了避免交通堵塞等特殊情况,也要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或标记,记录车辆的位置、碰撞痕迹等重要信息。 然后,进行责任认定。交警到达现场后,会根据事故现场的勘查、当事人的陈述以及相关证据等,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一般来说,追尾事故通常是后车承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但也有特殊情况,比如前车突然急刹车、倒车等导致的追尾,责任认定会有所不同。责任认定会以《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形式呈现,这是后续处理赔偿等问题的重要依据。 最后,处理赔偿事宜。如果事故双方对责任认定没有异议,可以根据责任划分协商赔偿事宜。赔偿范围包括车辆维修费用、医疗费、误工费等。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以通过申请交警部门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来解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