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证据原件被一审法官收了二审该怎么办?
我打官司一审的时候,把借条证据原件交给法官了。现在案子要二审,没有借条原件心里不踏实,也不知道二审会不会有影响。我想问问这种情况二审该怎么处理,需要再提供什么材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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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事诉讼中,借条作为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重要证据,其原件的作用至关重要。当借条证据原件被一审法官收走,进入二审程序时,您不用过于担忧,可按以下方式处理。 首先,要明确一审法官收取借条原件是符合法律程序的操作。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一条,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如需自己保存证据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一审法官收取借条原件,通常是为了全面审查和核实证据,以作出公正的裁判。 对于二审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二审主要围绕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是否清楚、适用法律是否正确、程序是否合法等方面进行审查。即便借条原件在一审已被收取,在二审中您无需再次提供借条原件。因为一审法院在移送案件时,会将包括借条原件在内的全部卷宗材料一并移送给二审法院,二审法官可以直接查阅借条原件来进行审查。 不过,在二审中,您可以准备借条的复印件,并携带与借条相关的其他辅助证据,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这些辅助证据可以与借条复印件相互印证,进一步证明借贷关系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如果对方对借条的真实性提出质疑,这些辅助证据能够增强您主张的可信度。 若您对借条原件的保管情况存在担忧,可以与一审法官沟通,了解借条原件的保存状况和移送情况。同时,在二审庭审过程中,您要清晰、准确地阐述自己的观点和主张,配合法庭的调查和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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