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不还起诉时借条是复印件有用吗


在借钱不还的情况下起诉,如果只有借条复印件,其是否有用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一般来说,在民事诉讼中,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这是因为原件、原物的证明力相对更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 。所以从法律规定来看,是允许在特定困难情况下提交复印件等的。 然而,借条复印件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九十条明确指出,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制件、复制品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这意味着如果只有借条复印件,没有其他证据佐证,很可能无法被法院完全采信来认定借款事实。 不过,如果满足一定条件,借条复印件还是可能被认可的。比如有其他材料来加以印证借款事实,像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能与借条复印件相互印证;或者对方当事人对复印件的内容表示承认;又或者提供复印件的当事人提供原件印证或提供原件线索,经查确有其原件 。 如果借条原件丢失,仅有复印件,也是可以起诉的,但要符合起诉条件。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总之,借钱不还起诉时借条复印件有一定作用,但存在局限性,要综合其他证据和具体情况来判断其能否帮助你实现让对方还钱的诉求。 相关概念: 民事诉讼:就是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全体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审理和解决民事纠纷的活动。 证据的证明力:指的是证据对案件事实证明作用的大小,比如原件的证明力一般大于复印件。 质证:是指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及第三人在法庭的主持下,对当事人及第三人提出的证据就其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以及证明力的有无、大小予以说明和质辩的活动或过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