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肯协商处理的交通事故该怎么办?


在交通事故中,如果一方不肯协商处理,我们可以通过以下合法途径来解决。首先,需要明白交通事故处理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这是处理交通事故的基本准则。当对方不肯协商时,我们要及时报警。交警到达现场后,会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进行处理。他们会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收集相关证据,比如事故现场的照片、车辆的损坏情况、当事人的陈述等。然后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责任认定是解决交通事故赔偿等问题的关键依据。交警会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如果双方对责任认定没有异议,那么后续就可以按照责任划分来处理赔偿等事宜。如果有一方对责任认定不服,根据规定,当事人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除了责任认定,赔偿问题也是交通事故处理的重要环节。如果对方不肯协商赔偿,我们可以通过法律诉讼的方式来解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我们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诉讼过程中,我们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比如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费用发票、车辆维修清单等。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公正的判决。总之,当遇到不肯协商处理的交通事故时,我们要保持冷静,依法办事,通过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