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难时法院该怎么办?
我去法院立案,遇到了立案难的情况。工作人员一直拖着不给我立案,也不说具体原因。我想知道在这种立案难的情况下,法院按照法律规定应该采取什么措施来解决呢?
展开


当遇到立案难的情况时,法院有一系列法定的处理方式。首先,我们需要了解立案登记制这一重要概念。立案登记制是指法院对当事人的起诉不进行实质审查,仅对形式要件进行核对。除了法律明确规定不予登记立案的情形外,当事人提交的诉状只要符合形式要求,法院就应当予以登记立案。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法院应当当场予以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对于刑事自诉,应当在收到自诉状次日起十五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如果法院在面对立案时故意拖延或者存在其他违规行为,当事人有相应的救济途径。若法院在规定时间内既不立案又不作出裁定的,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起诉。上一级人民法院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立案、审理,也可以指定其他下级人民法院立案、审理。 此外,法院应当建立健全立案监督机制。上级人民法院应当对下级人民法院的立案工作进行监督,防止有案不立、拖延立案等现象的发生。同时,人民检察院也有权对法院的立案活动进行法律监督。若发现法院存在违法不立案的情况,检察院可以要求法院说明不立案的理由,理由不成立的,应当通知法院立案,法院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总之,在立案难的情况下,法院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处理当事人的立案申请,保障当事人的诉权。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