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担保数额超出抵押物该怎么办?

我之前给别人做担保,当时约定的担保数额比较大。后来发现抵押物的价值根本达不到担保数额。我现在特别担心,不知道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处理,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遇到担保数额超出抵押物的情况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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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担保抵押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担保数额超出抵押物价值时,这在法律上是一个需要谨慎处理的问题。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概念。担保是指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为保障其债权实现,要求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行为。抵押物则是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的用于担保债务履行的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这里的财产就是抵押物。当抵押物的价值低于担保数额时,债权人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但仅限于抵押物的实际价值。也就是说,债权人只能就抵押物变现后的金额优先获得清偿。 例如,甲向乙借款100万元,甲用自己价值80万元的房屋作为抵押物。当甲到期无法偿还债务时,乙可以就该房屋进行拍卖、变卖等方式变现,以实现自己的债权,但最多只能获得80万元的清偿。 那么,对于超出抵押物价值的部分债权该如何处理呢?债权人仍然可以要求债务人继续清偿。因为担保只是保障债权实现的一种方式,而不是免除债务人的全部债务。债务人对超出抵押物价值的债务仍然负有偿还的义务。在上述例子中,对于剩余的20万元债务,乙仍然可以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向甲追讨,比如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等方式。 此外,如果存在多个担保人的情况,对于超出抵押物价值的部分,债权人可以根据与其他担保人的约定,要求其他担保人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但前提是要依据担保合同的具体约定和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范围。 总之,当担保数额超出抵押物价值时,债权人的债权并非无法实现。债权人可以先就抵押物优先受偿,对于不足部分,有权要求债务人继续偿还,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要求其他担保人承担责任。债务人也不能因为抵押物价值不足而免除全部债务,仍需对剩余债务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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