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已下但执行不了该怎么办?


当判决书已下但执行不了时,我们可以采取以下多种办法来维护自身权益。 首先,我们要明白强制执行的基本概念。强制执行是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如果遇到执行不了的情况,第一步要积极配合法院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法院通常会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车辆、房产等财产信息。但有时候被执行人可能会采取隐匿、转移财产等手段来逃避执行。这时候,申请执行人可以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比如发现被执行人有新购置的车辆、房产或者在某个公司有股权等情况,及时告知法院。 若发现被执行人转移、隐匿财产的行为,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相关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此外,还可以申请限制被执行人出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会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的权利就此无法实现,一旦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我们可以随时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总之,在判决书执行遇到困难时,要充分利用法律赋予的权利,积极与法院沟通协作,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