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发工资时应该怎么办?


当单位不发工资时,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多种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首先,我们要明确工资的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这里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当遇到单位不发工资的情况,第一步可以与单位进行协商。这是最直接也是最温和的解决方式。劳动者可以向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或者领导反映情况,了解不发工资的原因。也许是单位遇到了暂时的资金困难,通过协商可以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比如确定一个具体的发薪时间。 如果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是负责监督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情况的政府部门。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者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劳动合同等相关材料到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如果发现用人单位确实存在不发工资的违法行为,会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工资。 此外,劳动者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一种准司法程序,具有专业性和权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劳动者可以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仲裁时,需要提交仲裁申请书、本人身份证、劳动合同以及相关的证据材料,比如考勤记录、工资条等。仲裁委员会会在受理后的一定时间内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 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劳动者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劳动者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 总之,当单位不发工资时,劳动者要保持冷静,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