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无凭无据诬陷自己该怎么办?
我被人无凭无据地诬陷了,对方到处乱说,搞得我名誉受损,身边人对我也有了不好的看法。我很苦恼,不知道在这种情况下,从法律角度我该采取什么措施来维护自己权益,想了解具体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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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遇到别人无凭无据地诬陷自己时,这其实涉及到了他人对你名誉权等合法权益的侵害。名誉权是指人们对于公民或法人的品德、才干、声望、信誉和形象等各方面的综合评价,受到法律保护。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明确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这里的诽谤,就类似于无凭无据地诬陷他人的行为。 如果遇到这种情况,首先要做的是固定证据。比如通过录音、录像、保存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方式,把对方诬陷你的具体情况记录下来,这是后续维权的关键。 之后,可以先尝试与对方沟通,要求其停止诬陷行为,并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若对方拒绝,你可以向其发送律师函,以更正式的方式告知对方其行为的违法性以及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 如果以上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你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诉讼中,要求对方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民事责任。 如果对方的诬陷行为情节严重,达到了刑法规定的诽谤罪的标准,你还可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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