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没有足够的抢救费用怎么办?
我遭遇了交通事故,现在伤者在医院急需抢救,但我实在拿不出足够的抢救费用,不知道该怎么解决这个问题,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有没有什么办法能让伤者得到及时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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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中,如果遇到没有足够抢救费用的情况,不必过于惊慌,法律为此提供了多种解决途径。 首先,可以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一项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社会专项基金。依据《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一般会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垫付通知和医疗机构垫付尚未结算抢救费用的申请及相关材料后,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会在一定时间内将相关费用划入医疗机构账户。 其次,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先行垫付抢救费用。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保险公司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也就是说,只要该事故属于交强险的赔付范围,保险公司就有义务在责任限额内先拿出钱来救伤者。 此外,如果肇事方有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也可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看是否能提前预支部分款项用于抢救伤者。同时,还可以与医疗机构进行沟通,说明情况,争取医疗机构先进行救治,后续再协商费用支付问题。有些医疗机构会考虑实际情况,在保障患者生命安全的前提下,给予一定的支持和帮助。 总之,在交通事故没有足够抢救费用时,要及时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保障伤者能得到及时的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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